中外学徒制分析研究

来源:中外公路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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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,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、措施。包括: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,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、措施。包括: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,鼓励中外合作。”随后,2014年8月,教育部印发《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2018年10月12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》。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,使得学徒制、现代学徒制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,受到了社会各界、以及职业教育界的广泛重视,成为了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的热词。

一、文献检索分析

为了了解职业教育理论界对于学徒制、现代学徒制、中外学徒制的比较研究等方面研究状况,笔者以“学徒制”作为关键词,在中国知网全部文献范围内,对2009年至2018年间的每一年,关键词中有“学徒制”的文献进行了检索,检索结果见图1:

图1 2009~2018年“学徒制”文献数量检索结果

从图中可以看出,2014年之前,每年关键词中有“学徒制”的文献,不足百篇。从2014年起就激增至300篇,2015年达到高峰399篇,这几年也保持在200篇以上。由此可以看出,学徒制的相关研究,在从2014年以来,受到高度关注,这和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以及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“现代学徒制”、“新型学徒制” 的试点工作直接相关。

笔者又以“中外学徒制比较研究”作为关键词,在中国知网全部文献范围内进行了检索,检索结果为0,这说明了,目前在中外比较的维度上进行学徒制的比较研究,还是一个空白,有待于深入探索研究。

二、西方国家的学徒制

在西方国家,学徒制可谓由来已久,西方关于学徒制的最早文献记载,可以追溯到公元前的1790年左右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(约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)颁布的法律汇编——《汉谟拉比法典》(The Code of Hammurabi),这是两河流域的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,也是世界上现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。在这部法典中,就有关于师傅传授徒弟技艺的相关内容。但是,真正形成制度,则是在中世纪的事情了。学徒制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中世纪,其内涵是师傅将知识、技能、经验,通过言传身教,手把手传授给徒弟的培养方式,是伴随着手工技艺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培养模式。人们一般把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前的学徒制称为传统学徒制,并以现代学徒制和传统学徒制相区别。

现代学徒制和传统学徒制都强调,“做中学,学中做”,强调师傅的言传身教,手把手的传授方式。二者的区别就是,现代学徒制是针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提出的,为了避免职业教育中的理论和实践的脱节,以现代学徒制来弥补传统学徒制的不足。因此,现代学徒制被赋予了新的内涵,即徒弟身份的变化,由单纯的徒弟身份,变为既是“徒弟”,又是“学生”的二元身份;徒弟地位的变化,由传统的单纯徒弟的从属地位,变为师徒平等的新型师徒关系;培养地点和时间的变化,有全天候单纯的工厂培养,变为职业学校和工厂的轮流教体培养;培养目标和内容的变化,由单纯的技能传授,变为既传授实际操作技能,又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的复合型人才;评价方式的变化,由单纯由师傅进行评价,变为由多方参与的综合性评价。上述的五个主要方面的变化,凸显了现代学徒制的主要特色。西方的主要工业国家,围绕着现代学徒制的建设,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,现将主要情况概述如下;

(一)英国

英国是西方主要工业国家之一,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探索现代学徒制,90年代初期实施崭新的学徒制改革计划,到21世纪初又对现代学徒制进行革新,通过不断的探索创新,其现代学徒制逐步健全和完善,已覆盖广泛的培训领域。1993年11月,英国政府开启了新的学徒制计划——现代学徒制(Modern Apprenticeship,简称MA)。英国现代学徒制组织管理包括四个维度:第一维度,改革创新,通过大学与技能部、学生、学校与家庭部同时负责学徒制改革推动;第二维度,成立学习与技能委员会、行业技能开发署及行业技能委员会,以及资格与课程署分工负责各学徒制项目课程、培训标准的开发与管理;第三维度,各学习与技能地方委员会及各颁证机构负责学徒制管理与实施;第四维度,培训机构与企业共同承担教学和培训工作。

英国现代学徒制的最大特点是,法律完备,评价体系规范,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,保障现代学徒制的顺利推行。1973年7月,英国政府重新颁布《就业与培训法》,通过“人力服务委员会”对学徒制教育进行干预,且学徒的身份是企业雇员,在劳资关系上遵守《就业法》、《工会和劳动关系法》等,政府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。同时,教育机构主要依据《教育法》、《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教育与技能法案》等,对现代学徒制教育进行管理。因此,英国关于现代学徒制的法律体系完善,既有综合性的法规,如《学制制、技能、儿童与学习法案》,也有单一法规,如《产业培训法》,这样可以全方位保障现代学徒制的顺利实施。

文章来源:《中外公路》 网址: http://www.zwglzz.cn/qikandaodu/2021/0107/368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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